负责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社会保障登记管理和发证工作;核定各类统筹单位和人员缴费工资基数,审核缴费申报表;负责依法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;为缴费单位和个人建立缴费记录;负责建立和管理每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;负责养老保险基金收、支预决算;审核并按时足额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,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调整保险待遇;负责与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档案、资料和账目的稽核工作;负责对各类统筹单位、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离退休条件的审核和跨省安置工作,以及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;对各县(区)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。
责任编辑:张国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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